龙泉驿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龙泉驿区 >
  • 东安街道
  • 龙泉街道
  • 洛带镇
  • 山泉镇
  • 洪安镇
  • 柏合街道
  • 同安街道
  • 十陵街道
  • 西河街道
  • 大面街道
您的选择是:四川省 > 成都市 > 龙泉驿区 >
首页
>政务公开>服务资讯>通知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经营场所认定及测距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30 10:51浏览次数: 1844

成都市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

经营场所认定及测距标准


第一部分 经营场所认定

第一条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与住所相独立”是指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域相独立,店面处于完全开放状态,消费者购买、烟草配送及开展专卖监督管理进出应不受限制,不包含住宅公寓(符合《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除外)、办公场所、仓库、生活住所的车库、地下室、储藏室、客厅、餐厅、厨房、卧室、阳台、楼梯间以及地面二层及以上未对消费者全开放的场所等;

(二)“固定经营场所”是指由砖、木、钢、混等材料建成的封闭且不可移动、具备实物商品展示的经营设施、条件的场所,不包含地下室、车库、楼梯间、过道、楼道、门道、流动摊点(车、棚)、活动板房、报刊亭、易拆除的临时搭建物、易拆除的分隔店铺、违章建筑、危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已标示的待拆建筑、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等;经营场所与他人在同一经营场所的,应在空间上有明确分离或隔断,在物理特性上有明确区域界限,具有清晰明确的店面形象标识;新建楼盘内的固定经营场所需要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如开发商申请分期验收的,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当地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地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政府部门盖章的符合性验收意见;

(三)在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同一经营场所内从事烟草零售业务的内资主体,应当具有固定独立的经营区域、清晰明确的店面形象标识及其他依法依规独立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条件,严防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

(四)工业园区(厂房)、部队、监狱、高等院校、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封闭区域内,申请者应出具管理方同意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相关证明。

第二条 区烟草专卖局有权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时对固定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包含但不限于核实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无法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提取,申请人有义务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部分 测距标准

第三条 测距基本要求如下:

(一)间距的测量基点是指相邻零售点经营场所的相邻墙立面之间垂直、平行或直线最短距离,具体测量方式根据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的不同,测量标准参见文中绘图。

1.市政交通道路区域同侧位置平行线测量,异侧位置垂直线测量;

2.非市政交通道路区域按照直线最短距离测量;

3.街道宽度是指机动车辆通行的宽度,不含人行道路、街沿,道路有固定建筑物的以最近墙立面为测量基准点。

(二)距离测量时,不得穿越固定障碍物。固定障碍物是指原设计用途中就已存在的障碍物,如道路上的固定花圃(盆)、立柱、台阶或其它固定障碍物,政府部门依法依规设置的隔离护栏、护墙、花坛等行人不得或无法逾越的市政设施。其他个人或单位设置的障碍物,如停车场线(围栏)、水泥墩柱、锁链、挡板、车辆、垃圾桶、废弃物和其它可移动物体、物品,不作为固定障碍物。

第四条 测距具体情形如下:

(一)城市道路区域

1.无固定障碍物的情形:道路中间无固定障碍物测量申请点的相邻墙立面与参照点相邻墙立面之间的距离进行测量。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1)城市道路中机动车两车道及以下车道(含单行道、单车道、未划线街道等)

 

  

(2)城市道路中机动车两车道(不含)以上街道(下图仅供示例,车道不做参考)


 

2.有固定障碍物的情形:道路中间存在政府部门依法依规设置的固定障碍物,以绕过该障碍物之后的最短距离进行测量。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二)非城市道路区域

1.非城市道路区域测量以可正常通行最短直线距离为准。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2.申请点与参照点位于两条道路中间的,按照原始建筑设计允许通行的最近通行距离测量。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3.非道路区域多层建筑测量方式:申请点与参照点之间有台阶、楼梯、扶梯的,以其平面坡长进行测量;申请点与参照点之间有直升电梯的,层高不作为测算距离(有电梯均视为可通行,不考虑电梯的好坏)。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三)特殊场所的距离测量标准

1.营业面积在1000㎡以上的商场,500㎡以上的大型超市、宾馆(酒店),300㎡以上的酒楼、度假村、农家乐、茶楼等娱乐服务场所内,以其申请时确定的卷烟销售区域最近边缘作为测量起始点。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2.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区菜市场内部距离测量标准,外围商铺视为市场整体。

 

(四)学校周边零售户距离测量标准

申请点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宫附近的,距离测量方式为申请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相邻墙立面到中小学校、幼儿园最近出入口的相邻墙立面最短距离进行测量。

1.城市道路测量方式: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宫与申请点有市政交通道路、固定障碍物的测量标准与上述市政城市道路区域测量标准保持一致,但街道宽度的要求为16米,即街道宽度≤16米的街道,不考虑人行横道;街道宽度>16米的,需经过人行横道进行测量。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2.非市政交通道路测量方式:按照申请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相邻墙立面到中小学校、幼儿园最近出入口的相邻墙立面最短距离进行测量。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3.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宫出入口前有唯一独立使用的通道时,通道口的相邻墙立面为测量点。具体测量标准如下图:

 

第五条 因地形、地貌或设计等原因导致道路、通道成不规则形态,以及上述未罗列的情形,由区烟草专卖局参照本标准中同类或相似情形的测量方式进行测量,并报上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间距测量的基点、不纳入总量控制的参考基数:

(一)停止经营业务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

(二)两年内申请停业累计超过12个月的;

(三)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6个月以上的;

(四)拆迁等原因造成经营场所无法恢复的;

(五)取得许可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零售点位于本发证机关管辖区域外的。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间距测量的基点:

(一)因历史原因已取得许可证的烟摊、流动摊点、报刊亭等;

(二)四车道以上道路的对侧零售点(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周边除外)。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上一篇:成都市龙泉驿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下一篇:关于龙泉驿区“高频”事项清单TOP100的公告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备案序号:蜀ICP备13001288号-3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32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10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