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民政局关于《龙泉驿区项目拆迁区域内坟墓迁移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
0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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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民政局
关于《龙泉驿区项目拆迁区域内坟墓迁移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实现我区项目拆迁区域内坟墓有序迁移和安置,有效治理农村乱埋乱葬行为,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殡葬管理及惠民殡葬政策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龙泉驿区民政局、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龙泉驿区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龙泉驿区项目拆迁区域内坟墓迁移安置办法》。
二、内容概括
对龙泉驿区项目建设涉及拆迁区域内的坟墓或经区委区政府议定需要迁移的坟墓安置到龙泉驿区公益性公墓迁坟安置区。
一是明确安置方式。主要有墓穴葬、节地葬、生态葬三种安葬方式。二是明确收费及奖补标准。对生态葬免收墓穴、基本材料、安装及管理等费用;节地葬按1000元/穴标准收取墓穴、基本材料、封棺、刻字、安装及管理等费用;墓穴葬按1200元/穴标准收取墓穴、基本材料、封棺、刻字、安装及管理等费用。选择生态葬、节地葬的,按照现行惠民殡葬政策给予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在惠民殡葬补助资金中列支。三是明确安置程序。对安置对象确认、墓型选择、手续办理及奖补资金发放等程序予以细化。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对区民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墓机构和街镇等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迁坟安置工作。
三、主要特点
一是施行项目建设涉及拆迁区域内的坟墓迁坟安置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途径;二是治理农村乱埋乱葬行为的有效手段;三是殡葬移风易俗改革,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的有效载体。
解读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解 读 人:张俊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负责人
联系电话:8485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