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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龙泉驿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龙府办规〔2023〕2号)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12- 12 15: 07浏览次数:

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龙泉驿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龙府办规〔2023〕2号)

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规〔2023〕5号)政策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区实际牵头制定了《促进龙泉驿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征求了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金融局、经开区国投集团、经开区产投集团等14个单位及12家建筑业企业代表意见,并公开挂网征集社会意见,形成《促进龙泉驿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送审稿)》,报相关区领导审核后通过十二届区委财经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审议,2023年10 月27日,《促进龙泉驿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二、基本思路
        根据省、市政策要求,细化本区扶持措施,从适用范围、主要政策、其他说明进行明确,逐一条款明确申报条件、扶持方式、扶持标准及责任单位。一是明确适用范围,确保精准扶持。二是从帮扶本区建筑业企业发展、培育迁入企业落地生根、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扩能升级、创新管理模式激发市场活力四个方面,分别细化制定11项扶持政策,重点围绕有效搭建企业推介平台、发布项目机会清单、鼓励合作共赢、产值提升奖励、创新发展奖励、工程质量安全奖励、信用激励等方面进行扶持,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激励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对注意事项、信息类别、施行日期及有效期、政策解释等其他事项进行明确。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扶持政策具体内容
       第一条培育壮大区内骨干施工企业:明确形成结对联合机制,有效搭建企业推介平台,融合市场供需信息,增强建筑业企业市场拓展力。
       第二条强化项目“机会清单”推介:整合项目概况,形成“机会清单”适时公开推介。
       第三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与本区建筑业企业合作:鼓励外来企业与本区建筑业企业结成战略同盟,合作共赢。
       第四条适度引入优质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优质企业迁入或落地注册公司,对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入库奖励:对首次入库建筑业企业达到产值相关要求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产值提升奖励:对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建筑业评级奖励:对建筑业企业新晋升施工总承包不同等级资质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走出去”奖励:对建筑业企业年度区外建筑业产值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创新发展奖励:支持建筑业企业创新争优,对新获评建筑行业相关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工程质量安全奖励:对建筑业企业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相关工程质量安全奖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第十一条促进建筑市场良性竞争:优化项目招标条件、促进企业“合作共赢”、分级分档信用激励、“市场培育期”待遇、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支持培育关键紧缺人才、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二)明确《扶持政策》注意事项及执行时间
        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对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出台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实施政策由相应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扶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一月后施行。


       解读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杨先丽
       联系电话:181802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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